若此房产在婚前已由其中一方支付了首付款项,结婚后夫妇二人共同承担贷款,那么在结束婚姻关系时,这座房子将归属支付首付款的那位当事人所有,然而共同分担的贷款部分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资产。
此外,尚未偿清的贷款部分也将由这位得到房子的一方进行承担。
如果房产的首付款由二位配偶共同负担,且婚后亦为共同承担贷款的话,那么该房产应作为夫妻二人间的共有财产。
关于未偿贷款的处理方式,需由夫妻二人共同协商决定,否则通常情况下,得到房子的一方会负责继续还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