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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证人是否必须出庭

刑事案件证人是否必须出庭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3-26 13:40:10 已帮助26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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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证人是否必须出庭
1.在刑事案件中,证人并非必然要出席法庭参与诉讼活动;
2.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控方的证人通常情况下无需亲自出席法庭作证;
3.被告人一方的证人则应该精心准备,亲自登上法庭,向法官详细阐述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事实情况,然而他们在法庭上作出的证词,必须得到法院的批准确认。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一方的辩护律师如果有机会找到可以作为抗辩依据的证人,他有权申请让这个证人在法庭上作证,以此证实案件的关键性事实。
刑法的时效问题上,我们了解到,刑事处罚的追诉期是从犯罪行为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的;
但如果犯罪行为存在持续不断或者接连发生状态的,其追诉时间就要从犯罪行为最终结束的那一日算起。
在追诉期限之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话,之前所犯之罪的追诉期限将从新犯罪行为的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果针对已经超过二十年仍然希望进行追诉的案例,那就必须向上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
至于具体的刑事追诉时效期间到底有多长,这需要由法律明确设定的最高刑罚来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证据种类非常丰富,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害者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多种形式的记录、影音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等。
总的来说,只要是能够用于证明案件真相的材料,都可以称为证据
同时,所有证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慎核实之后才能得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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