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取得证据证明,请务必确保以下几点:
首先,要即刻对寻衅滋事发生之地面临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勘验调查,严格按要求针对涉案的各类物品、痕迹线索、以及可能涉及的作案工具,都需要进行严格的提取工作;
其次,对于受害者的伤势状况,应迅速开展法医学鉴定工作,此外,对于无辜损毁或占据的财产物品,也必须立即展开相应的价值评估鉴定工作;
再者,现场勘察完毕后应立即积极寻找与案件有关的目击证人和证词信息,无论是否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否导致了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紊乱,还是是否对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了严重干扰,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搜集内容;
接下来就是的,现场及其周围是否设置了监控设备并保留有录像影像,若是如此,务必立即进行调取,并且在获得视频资料之后进行及时截屏并交由相关当事人进行鉴别确认;
最后,还应当关注嫌疑人是否存在任何前科劣迹,并依据该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调取,尤其是与嫌疑人未得到妥善处置的寻衅滋事案件有关联性方面的证据,这也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也需要调取出相关人员的手机通讯录,并查阅其中的通话记录信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