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强调的是,食用野生娃娃鱼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明文规定,任何人倘若非法猎捕、杀害国家所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亦或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宝贵资源动物及其制品,均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将被视为违法者征收罚金;
如果情节更为严重的话,则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对于那些情节特别恶劣的罪犯来说,他们的判决结果将会更加严格,轻者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还要接受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分。
众所周知,大鲵被誉为“娃娃鱼”,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体型较为庞大,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们独特且独特的叫声类似于婴儿的哭泣声,因此人们通常以此称呼这种生物。
值得一提的是,大鲵隶属为隐腮鲵科大鲵属,它们在全球范围内都是现今存在的最大也最为珍贵的两栖类动物之一。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大鲵已经被列入了中国Ⅱ级保护动物名单中,同时还被收录进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清单之中。
因此,无论是从保护动物权益还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我们都应该不应采取任何伤害它们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