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其实不太重要啦,你知道吗,房子是谁的,关键看那张房产证,户口这东西跟这个没关系哦。
就算一家子在同个户口本里,也不代表他们全都有资格去分房子哦。
政府部门会先把房子都查清楚,比如看看这房子到底是谁的,地处哪儿,拿来干啥,面积多大等等,然后还得请那些要拆迁的人们积极配合一下,把调查的结果公之于众,让大家心里都有数。
一般的拆迁过程都是拆迁公司和那些要拆迁的人家谈判,商量着给你们换地方住,标准等方面也都得谈妥当了以后,才能写入到那个拆迁协议里面呢。
不过有时候两家可能会谈崩,这时任何一家人都能找相关部门裁决;
一旦裁决下来后,那就成为了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啦,是必须执行的哦!关于安置的问题,通常可以一次性的解决好,就是说直接给你们安排新房子;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先给你住个过渡性的房子(或者给点临时安置补偿费,让你们自己去想办法),让你们先适应一段时间,等到新房子盖好了再搬进去。
如果新房子不能一次性解决的话,那么协议里就得写明这段过渡期有多长,这样一来,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类,一种叫做一次性安置,另外一种就是过渡性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