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抚养权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在婚姻结束之后,父母双方有权通过友好协商来调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
其次在婚姻解除之后,倘若直接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下述任一种情况,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改子女的抚养权:
(第一)由于罹患重大疾病或者身体残疾导致无法再尽到抚养责任的一方;
(第二)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若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儿童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给子女身心健康带来了不良影响;
(第三)已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且对方还有抚养能力;
以及(第四)其他在法律上被认可的合理理由导致必须进行抚养权变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