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本来就是共同财产的,那么新分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财产,那么新分的房子就只属于一方。
但是,如果新增的房产加名,那么按照登记的份额为主。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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