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车辆变更户主需要手续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
3、双方的身份证明;
4、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5、夫妻双方到场,带着各自以上证件,开车到将成为车主的身份证明的所辖车管分所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