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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受贿罪怎么认定

介绍受贿罪怎么认定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2-27 12:06:47 已帮助24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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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受贿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


介绍贿赂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


一般都具有从中谋取私利的目的对于出自亲友关系,或者其他非物质利益的考虑,自愿介绍贿赂的,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其中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也可以不按犯罪论处。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介绍贿赂罪退款是可以减刑的,因为这是属于在犯罪过程中有积极认罪的情况,国家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刑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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