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五年老公不肯离婚可以用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二、法院在判断男女是否符合法定的分居情况时还需要进一步的判断,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必须要达到分居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的义务。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出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还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时,法院也会准予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应当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