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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是捡来养大的,有义务养老吗

女儿是捡来养大的,有义务养老吗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2-28 08:37:36 已帮助19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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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是捡来养大的,有义务养老吗
1、您将捡来的女儿养大,双方共同生活多年,您也尽到了抚养义务,虽然可能欠缺收养手续等要件,但是构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2、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也属于子女与父母关系的一种,与亲子关系一样,养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3、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构成遗弃,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3、如果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情节恶劣的(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可能构成遗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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