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对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⒈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⒉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⒊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二、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⒈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⒉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⒊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