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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手机号跟姓名怎么起诉对方

只知道手机号跟姓名怎么起诉对方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1 03:59:52 已帮助12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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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手机号跟姓名怎么起诉对方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不可以,法律要求向法院起诉应该有明确被告。
民诉法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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