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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物索赔期限是怎样的

航空货物索赔期限是怎样的
现代交通运输是非常发达的,选择运输的方式也是多样化,运输业的发展给商品出现各种地方出现了契机,但是在运输过程中,有的物品是可能受到损害,遇到运输损害一定要在运输开始前约定好赔偿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
2024-03-05 00:06:45 已帮助28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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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物索赔期限是怎样的
索赔期限如下:
1.货物损坏应从发现时起立即提出并最迟延至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2.货物运输延误的赔偿要求,在货物由收货人支配之日起21天内提出;
3.货物毁灭或遗失要求,应自填并货运单的之日起120天之内提出;
4.对于提出索赔的货物,货运单的法律有效期为2年。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法》第120条,除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列情形外,收货人于货物到达目的地点,并在缴付应付款项和履行航空货运单上所列运输条件后,有权要求承运人移交航空货运单并交付货物。除另有约定外,承运人应当在货物到达后立即通知收货人。
承运人承认货物已经遗失,或者货物在应当到达之日起七日后仍未到达的,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行使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所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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