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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债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1 18:29:40
已帮助155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债权转让
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
债权人
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
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
转让合同
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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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转让专利要注意哪些事项
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空壳公司转让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空壳公司转让一般存在如下相关注意事项:1、注意主体是否是个,主要通过事先要积极调查转让的公司的资产状况、和信誉状况予以确认;2、要依法订立转让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3、要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4、要依法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转让债权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4.必须有转让通知。债权转让要注意下列问题:1.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2.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股权转让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应注意事项有应当按照法定或者是约定的程序进行,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支付款项,对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进行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股权是每个股东的权利。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二手房转让选择按揭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手房转让选择按揭的注意事项有: 1.要弄清房屋产权是否办理,购房者要弄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产权按揭转让还是合同按揭; 2.要弄清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具体的收费要缴纳一般二手房交易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 【法律依据】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转让的注意事项包含哪些的
对于土地转让的注意事项包含哪些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一、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三、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五、有关税费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六、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1、国有土地转让往往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尤为突出。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2、转让前的土地大多是工业用地、办公用地等,转让后多为商业或住宅开发用地,不仅要经规划部门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且须缴纳相关配套费用。有的虽不改变土地用途,却需改变出让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用地条件。七、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1、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八、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问题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登记办证等多个环节,有时还涉及抵押权解除等程序,故转让费的支付应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据转让程序设定付款期限与金额,体现相互制约与督促作用,以降低双方交易风险。九、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的转让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并非不能转让。可通过与抵押权人协商,以其他担保方式置换或以转让费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实现转让目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股有哪些注意事项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债权转股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债权转股权的含义及相关概念 (一)债权转股权 1、是指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对公司享有的合法债权转为出资,增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行为。 2、被投资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作为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对本公司的合法现汇外债债权转为出资的,适用本办法。 3、债权转股权不适用于公司设立。 (二)债权人 1、债权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的相关规定。 2、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被投资公司 1、被投资公司应当是住所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转股权基本条件 1、债权应当基于合法、有效的双务合同产生; 2、同一债权涉及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应当经该债权的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 3、债权人如果同时是被投资公司债务人的,该债权人实施债权转股权的金额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债权抵销所承担债务后的余额; 4、债权人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者其他国有性质单位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被投资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被投资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经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表决通过; 6、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作价出资的金额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被投资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作价出资的金额应当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被投资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债权作价出资的金额应当经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表决通过;【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且债权人为被投资公司股东的,表决还应经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被投资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获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 8、全体股东以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三、债权转股权协议 1、公司债权转股权,债权人应当与被投资公司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转股权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债权人和被投资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载明其姓名、住所、身份证明文件及号码; ②债的产生原因、时间; ③债权总额,涉及多个债权人的还应表明各债权人所享有的份额; ④拟转为出资的债权数额及作价方式; ⑤协议生效的期限或条件; ⑥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2、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的约定,相关债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为对被投资公司的股权。同一债权涉及两个以上债权人的,经该债权的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可以将该债权的全体或者部分债权人享有的债权转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 四、审计和验资 1、被投资公司以债权转股权形式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审计机构对债权人和被投资公司之间的全部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审计,债权人同时是被投资公司债务人的,拟转为出资的债权应先抵销其所承担的债务。 2、以货币给付方式形成的债权转为股权的,应当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3、以非货币给付方式形成的债权转为股权的,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4、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①审计机构的名称; ②审计基准日; ③审计报告的文号; ④审计结果; ⑤实施债权转股权的基准日期; ⑥被投资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其他最高权力机构确认的作价出资金额; ⑦被投资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 ⑧以非货币给付方式形成的债权转为股权的,验资证明还应当载明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的文号和评估结果。债权人如果同时是被投资公司债务人的,验资证明应明确该债权人实施债权转股权的金额未超过其所享有的债权抵销所承担债务后的余额。外商投资企业的验资询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五、注意事项 1、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增加的注册资本不得分期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一并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2、公司债权转股权,工商登记时债权转股权部分的出资方式登记为债权。 3、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不包括赠与、借用合同等单务合同,也不包括劳动、劳务、保险等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 4、金融债权不适用于本办法。 六、相关法规 (一)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1、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时,经批准或者与债权人协商,可以实施债权转为股权。 2、经国家批准的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权,可以实行债权转股权,原企业相应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企业相应增加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3、经银行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协商同意,可以按照有关协议和公司章程将其债权转为股权,企业相应增加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4、改建企业经过充分协商,债权人同意给予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应当转作资本公积。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1、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2、债务人以隐瞒企业资产或者虚列企业资产为手段,骗取债权人与其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撤销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3、部分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股权的行为,不影响其他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早些年的时候我和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公司,向银行申请了担保,想问问担保债部分转让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你好,担保债部分转让属于债权转让的一部分。债权转让的概念及特征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基于物权而实施的处分行为,一般具有无因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单位因债务纠纷起诉到法院以后打算把其中那一部分债权转让。咨询有谁知道诉讼过程中能否债权转让?
对于诉讼过程中能否债权转让从法理上讲,诉讼程序中的债权在法律上是可转让的。但是考虑到我国法治的不健全,立法体系的不完备,法律没有规定的,不一定就是法律认可的,还存在立法没来得及规制的部分,其次,对于因私权---债权的纠纷而进入公法---诉讼程序法规制的诉讼实体权利的处置要受限于诉讼程序法的制约,法律不可能容许原告在案件审理阶段无次数限制的转让债权,从而多次变换原告,同理对于判决已确定的债权,也不可能无限制的变化执行申请人,这不仅要考虑诉讼程序的稳定性,同时也要考虑诉讼程序的经济性和高效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叔叔一直在做融资,老家村民也会将自己积蓄放在叔叔这做小额放贷赚点利息,叔叔最近炒股资金断了,连底下一家服装厂的工人工资都发不出去,被工人和村民一起诉讼,叔叔想咨询诉债权转让在诉讼过程中能债权转让吗?
原告债权转让后,与被告之间已无直接利害关系,应当申请撤诉。 1、《民诉讼》第一百一十九条:诉债权转让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朋友之前是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的,后来公司好像是有经济问题了,所以想知道的是注销企业债权转让该怎么处理呢?
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能导致债的消灭的原因很多,较为常见的有:清偿、抵销、提存、混同、免除以及当事人死亡等。而企业注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法律规定程序的注销,如破产、清算等程序后注销;另一种则是未经法律规定程序的注销。经前一种程序注销的企业,因已经过合法程序,债权已消灭,债权转让无转让标的,所以该企业债权不能转让,否则债权受让人可以根据不当得利之债要求返还转让价款。未经法律规定程序而注销企业的债权可以转让,因为该债权并未消灭,虽然债务人不存在了,但由于法律规定,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资人或开办方均是清算主体,对该债务负有清算责任,赔偿责任等,债权并未消灭,只是发生了转移,所以只要在转让协议中揭示风险,该注销企业债权仍然可以转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打包处置中,应注意区分两种注销企业的债权,对于前一种债权,可按公司程序正常终结,后一种债权,则可进行转让。
债权债务专业问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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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奕成律师
2024-06-02 19:22:32
你好,我们可以专业处理,处理成功之后再收取处理费用,不成功不收取一分费用。方便的话加:dls94922
问题:网贷平台逾期处理?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36:45
需要我们提供代理吗?
问题:给别人担保被起诉了?
苏丽霞律师
2024-06-01 18:48:57
您的问题我们已经初步了解 马上安排人员给您致电 麻烦注意接听来电 我们专业处理逾期和还不上问题
问题:银行贷款逾期要担保人如何找?
钱威律师
2024-06-01 18:46:0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4000元押金不退给我,上个月26号找到当事人,给打的欠条说是5月31号之前退还全部?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44:32
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偿还。
问题:欠车款不还,多次索要无果,对方还是熟人,已经一年多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45:05
需要我们介入吗???
问题:欠债还钱的问题?
钱威律师
2024-05-30 19:00:3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冻,我是因为网贷逾罚息太高没还被执行了,我定期存单被福州人民法院冻结了六个月还没解冻?
杜强吉律师
2024-05-30 20:58: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别人欠我2000多块钱,我想问在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起诉吗?不用去到他老家那边的法院?
胡琳律师
2024-05-30 15:17:11
您好,具体可以对我发起一对一咨询
问题:我想离婚?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6:25:50
25万左右,你是什么情况
问题:人呢9级伤残能赔偿多少?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44:32
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偿还。
问题:欠车款不还,多次索要无果,对方还是熟人,已经一年多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45:05
需要我们介入吗???
问题:欠债还钱的问题?
胡琳律师
2024-05-30 15:17:11
您好,具体可以对我发起一对一咨询
问题:我想离婚?
刘奕成律师
2024-06-02 19:22:32
你好,我们可以专业处理,处理成功之后再收取处理费用,不成功不收取一分费用。方便的话加:dls94922
问题:网贷平台逾期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5-30 19:00:3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冻,我是因为网贷逾罚息太高没还被执行了,我定期存单被福州人民法院冻结了六个月还没解冻?
杜强吉律师
2024-05-30 20:58: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别人欠我2000多块钱,我想问在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起诉吗?不用去到他老家那边的法院?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6:25:50
25万左右,你是什么情况
问题:人呢9级伤残能赔偿多少?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36:45
需要我们提供代理吗?
问题:给别人担保被起诉了?
苏丽霞律师
2024-06-01 18:48:57
您的问题我们已经初步了解 马上安排人员给您致电 麻烦注意接听来电 我们专业处理逾期和还不上问题
问题:银行贷款逾期要担保人如何找?
钱威律师
2024-06-01 18:46:0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4000元押金不退给我,上个月26号找到当事人,给打的欠条说是5月31号之前退还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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