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是指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具体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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