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破产的主要的核心的工作,其工作量之大、牵涉的法律法规之广,决定了其工作流程之复杂,具体步骤是:
一、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当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没有能力清偿到时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商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时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到和解协议的;
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
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公司破产法第二十一条限定情形的;
4、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公司破产法》二十三条第二款限定情形的。
二、重组清算组 公司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人员由法院从破产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公司的财产、处置破产公司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接管破产公司 清算组在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公司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四、处置善后事宜 清算组依法接管破产公司后,对破产公司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算、估价、变卖、分配、决定可否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托付隶属他人的财产,追收破产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宣告破产之日子间内违法处置的财产。
五、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破产公司的财产、处置完善后事宜、验证破产债权后,在确定破产公司的财产的基础上编制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议论,通过后交人民法院裁定。
六、清偿债务 清算组编制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清算组根据方案的要求以现钱或者实物偿还破产公司的债务。清偿结果如果有剩余财产,在公司所有者之间进行再次分配。
七、报告清算工作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清算组在接管破产公司后,应定时或不定时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工作的进度,向人民法院负责。
八、提请终结破产流程 清算组清偿完破产公司的债务后,清算工作结束,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请求终结破产流程、遣散清算组。
九、追究破产职责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由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公司破产的职责,对职责人依职责大小予以行政、刑事处罚。
十、解决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终结破产流程后,清算组应当向原破产公司登记机关注销其登记,终止其法人地位。 十
一、追讨违法处罚的财产 自破产流程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公司有有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违法处置的财产,由人民法院负责追讨,并按原清算组拟定并经债权人议论,人民法院裁定的方案分配,有剩余,公司所有人可进行再次分配。
2018-12-13 16:4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