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限定,爸妈不得因娃儿变换姓氏而拒付娃儿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私行将娃儿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惹起纷争的,应责令恢光复姓氏。 法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娃儿,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花费的多少和时限的长短,由两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判。 关于娃儿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裁判,不妨碍娃儿在必要时向爸妈任何一方提议超出协议或裁判原定数额的合法要求。 释义:本条是关于离婚后娃儿抚养费负担的限定。 离婚后,爸妈对娃儿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娃儿,另一方应负担娃儿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离婚后的夫妻两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娃儿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职责。
2018-12-09 00:30: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