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意外诉前保全怎样申请交通意外中,当事人基于侵权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对明确。若意外职责人(赔偿义务人)不积极赔付且有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嫌疑,为了维护受害着的合法权益,意外的赔偿权利人能够申请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要向意外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议。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手续: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意外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
6、等值的保证,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保证要求他人写的保证书。《民诉法》限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必须提供保证。
二、交通意外诉前保全执行谁的财产交通意外的职责人,即意外的赔偿义务人,能够成为诉前保全的被申请人,审判实践中有很多种,笔者列举主要的几种供大家参考:
(1)肇事车辆行驶人:个人所有的车辆的所有人自己行驶车辆发生交通意外的,应由车辆行驶人承受民事职责;借用车辆发生交通意外的,出借人对出借车辆的做法无犯错的,应由借用车辆的行驶人承受民事职责。
(2)肇事师傅的雇主:个人所有的车辆的所有人聘用的师傅驾车肇事的,因雇主应承受转承职责,须由师傅的雇主即车辆所有人承受民事职责。
(3)肇事车辆的所有人:个人所有的车辆的所有人委托他人驾车执行临时事务,受托人驾车肇事的,车辆所有人作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做法应当承受民事职责。
(4)肇事师傅所在的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师傅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意外的,应由师傅所在的单位承受民事职责。
2018-10-20 09:42: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