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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的车把骑自行车的撞上,是骨折,事后打120,在打110,他为了叫我出全部医药费在警察去之前找人毁免了现场,问我是不是还要负责全部职责?

王** 广东 - 韶关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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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韶关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做法有直接因果关系而导致的财产损毁、减少的事实上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惹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能够得到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导致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花费等。  举例说明:  某甲因为交通肇事导致某乙车辆损毁,人身伤残。某乙的直接经济损失是:车辆维修费,误工费,医药费,陪护费,假肢费等。间接损失包括:因为车辆受损不能按合同及时送货,赔付另一方的合同违约金,因住院就医不能及时到兼职的单位工作,损失的工作报酬和误工罚金,因为处置意外期间不在家照料,导致饲养的宠物丧命等等。?  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分准则,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分别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与侵权做法之间的直接和间接因果关系来区分。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的标的来区分。侵权做法直接所损及之标的,其损害为直接损害,其它的损害则为间接损害。  第三种观点认为,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有着原则的差别。
首先,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事实上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做法的实施而无得到;
其次,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
最后,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事实上情况进行计量才能得出事实上的间接损失的量。  至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分别的法律有分别的限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限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光复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到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前述“其他重大损失“,应当是指可预见的合法的间接损失。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  (  七  )  项限定,  “  对财产权导致其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予以赔偿  ”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限定,“对财产权导致其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这里也是包含了间接损失。而目前的绝大多数保险合同,赔付的范围通常不包含间接损失。综上所述,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隶属两个分别内涵的概念,间接经济损失是不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的。

2018-10-16 02:3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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