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执行。民事诉讼法的第178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认为有错误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裁判、裁定的执行。”二审终审,终审裁判一经下达即奏效。奏效裁判当然是要执行的。除非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审理前裁定中止执行的,民诉第185条限定:“按照审判监督流程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如果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立案的,那么等再审裁判下来,如果认定二审裁判有错误,改判的。那么停止执行二审裁判,已经执行的标的送还(执行回转)。如果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不予立案或者裁定维持二审裁判的,那么继续执行二审裁判。
2018-09-18 20:56: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