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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母亲于1993年离婚,之前生我俩姊妹三人,后又盖了偏房等。请问我俩姊妹三人要怎样继承我父亲的财产?我俩有继承权吗?应要怎样分?

王* 广东 - 揭阳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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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揭阳

能够,如死者未留遗愿,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另一半、爸妈、娃儿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认可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解决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诉讼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或不能出具公证处需要证明手续,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诉讼至法院要求分配遗产。

2018-09-01 21:2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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