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湖南省计生政策超生的,多生一位娃儿的,当事人需要交纳所在地区上2年人均年收入2--6倍的社会抚养费。rn《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限定:rn第三十七条违法生育娃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限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rn(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娃儿的要求未获到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rn(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娃儿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另一半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娃儿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娃儿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rn符合结婚要求但未解决结婚登记怀孩子第一个娃儿的,应当在娃儿出世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违法收养娃儿的,依娃儿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限定准则征收社会抚养费。rn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两方事实上收入计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事实上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屋、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乡村居民的事实上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的事实上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乡村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量,城市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量。
2018-03-15 01:07: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