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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无预售证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意向,同时收取了车位定金,因为无预售证不能签合同,现息金上浮,不愿再要此房,开发商说房能够退,车位定金不退,说车位是有预售证的,请问律师这个情况,车位能够退吗?

姜* 内蒙古 - 包头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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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内蒙古 - 包头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无解决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开发商未获到预售许可证却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做法,您能够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规则。开发公司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要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花费。符合商品房销售要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花费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花费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花费;当事人之间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诉讼前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能够认定有效。

2018-03-03 08:5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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