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限定,残疾人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者组织多人共有就业,可按限定申请小额保证借贷,并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限定在借贷时限内予以贴息补贴。残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公司的,可按限定一次性全部领取应享受时限的失业保险金;在其解决工商营业执照后,可从就业专项资本中一次性予以每人限定数额的创业补贴。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创业成功后,其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仍达不到限定准则的,可按限定保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限定》还限定,本省行政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其任职工人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工人提供适当的工种、职位。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限定比例的,应当按年度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8-02-04 11:20: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