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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做法算不算一种犯法侵害?为什么?它和先下手为强的有意杀人有什么差别差别?

王** 湖北 - 恩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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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恩施

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置,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2018-04-22 10:2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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