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断后,不再享受医保待遇,中断超出3个月,再次参保,则视为新参保,需要交满半年,在第七个月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工人个人按时足额交纳。不按时足额交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花费。
医疗保险是为赔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花费的一种保险。工人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公司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中国工人的医疗花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有负担,以减轻公司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职责意外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工人医疗保险补缴除退休补缴、工作变动时中间间断了多少个月、个体交费间断时间不超出3年的这三种情况之外,城镇工人医疗保险是不能够补交的,只能是再次参保。补交医疗保险不需要交滞纳金。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肯定的交费年限(含视为交费年限),通常限定为20年-30年,并且事实上交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能够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交费年限不够限定要求,能够按当时的费率准则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交费年限。
视为交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规则之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持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规则实施以后持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年限)。
工人医疗保险补缴:
一、医保组织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不能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组织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流程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解决补缴,医保组织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组织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不能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组织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议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置。
五、医保组织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工人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2017-09-25 14:33: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