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发放给个人的话,与当月薪水合并计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八条限定,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获到的薪水、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返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限定,公司以现钱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医疗补贴费应全部计入领取的当期薪水、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并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09-25 04:56: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