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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公司随意透露我个人的信息(家庭地址,电话,爸妈姓名及电话)我想问一下这个有无办法解决的?

李** 贵州 - 黔东南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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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贵州 - 黔东南

一,另一方已经涉嫌侵犯隐私权,根据我国法律限定,下列做法隶属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违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寓居安宁。
3、违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违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应予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个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违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手续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搜罗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二、能够报警处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限定,侵犯他人隐私,情节较轻的,处五百元罚金;情节通常的,处五日拘捕;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你也能够以另一方侵犯隐私权为因要求进行民事赔偿,同时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三、对于薪水的问题
1,,劳动者自用人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薪水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没借口拖延劳动者的薪水。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
3,所以你能够要求支付薪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有效的就是仲裁,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隶属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延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2年内提议。

2017-09-24 04:4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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