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的职责:
1.参与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
2.参与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
3.参与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4.参与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5.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的收缴和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
6.负责审核、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
7.负责审核、发放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
8.按规定为离退休人员提高待遇;
9.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
10.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11.负责办理投保、转保手续;负责管理各种社会保险档案。
2021-04-20 11:20: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