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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提出和我离婚解除我们之间的夫妻关系,我同意了,我们打算下个礼拜去我们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丈夫要求我返还彩礼我不愿意,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的情况有哪些?

王* 广西 - 桂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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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西 - 桂林

离婚彩礼不需要归还的情况有: (一)已经登记结婚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2021-02-08 09:4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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