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赠给直系亲属的房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何* 贵州 - 贵阳 房屋买卖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贵州 - 贵阳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2021-01-25 08:03:32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贵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咨询我

您好,个税和社保,不在同一个公司申报缴纳,确实是可以零申报的;别处公司申报缴纳的个人当年的完税票,通常个人可以在年终以后凭身份证原件上地税领取,其实凭个税票反算 更多>>

洪静律师 咨询我

遇到此类的法律问题,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