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出产设备,为10年;
(三)与出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东西、家私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东西,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如果工作家私达到了固定资产运用标准的,计入“固定资产”,残值率一律是5%,折旧年限最低是5年,可以超过。不属于出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另外运用年限超过2年的工作室家私,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一般办公设备按照三年5%的净残值计提折旧。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2020-12-05 04:17: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