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我跟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同时我们业主还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这个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是用在什么地方?

陈* 天津 - 宝坻区 房屋买卖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天津 - 宝坻区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2020-10-24 11:19:19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宝坻区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房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2、房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档案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法律分析一般应当在房屋交付前缴纳住房维修基金。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