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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收购工作规则第十八条是那些规定

内蒙古 - 包头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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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内蒙古 - 包头

棉花收购工作规则
第十八条 坚持谁卖棉花同谁结算,除代扣农业税外,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扣款,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扣款提供方便。要做到随收购、随结算,要尊重棉农意愿,要现金的给现金,要转账的提供方便。

2020-09-30 11:2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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