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优先用家庭财产来偿还。而不能完全由其子来承担。尽管张某的子女对张某有赡养义务,但在偿还张某因病而欠的医药费上、却是第二位的。应当优先用耿某和张某的家庭财产来偿还家庭债务。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双方在对财产进行处理时,应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违背另一方意志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除事先约定的以外,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先预提其配偶所拥有的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余的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且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020-08-14 01:46: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