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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已经拖欠我们四个月的工资没有发了。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还拒不支付工资的,除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以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朱** 台湾 - 澎湖县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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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 - 澎湖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020-08-12 23:0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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