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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网上图片是侵犯肖像权吗

广西 - 桂林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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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西 - 桂林


实际上,如果仅仅是在公共场所偷拍不存在侵权,但只要是不经过当事人允许,拍摄特定的对象,并把偷拍照片公布传播,即便不是以营利为目的,除了用作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情况外,就应看作是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而且,在网站上发布这类照片,自然有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扩大网站影响的目的,很难说是非营利性的。照片一旦上网,难保被人恶搞或做不法之用,一旦这样就可能侵害被拍者名誉权,拍摄者、发布者、网站和恶搞者均应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街拍活动也不是很受市民的支持,很多穿着时尚的俊男靓女在街上还不能坦然面对陌生人的镜头,以致不少“街拍”都变成了“偷拍”。为此,为了不侵犯肖像权,街拍图片在网上发布时应把脸部模糊掉,避免引起相关法律纠纷。

2020-07-07 01:2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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