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房管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录入、扫描资料,并进行建档;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组织现场踏勘;
3、组织协调建立预售房屋销售系统;
4、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长签发;
5、分管局长签发;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市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予以公示。
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实践中预售需要满足的条件与销售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这点还请大家能够注意。当然,开始预售之前,开发商需要取得相应的预售资质,其中就包括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0-06-23 11:49: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