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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江西 - 萍乡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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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西 - 萍乡


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首先开发商预售期房的,自然是要满足国家规定的预售条件才行。但在之后的修建过程中,可能开发商的资金流转受限,因此就有可能将期房抵押。而作为购房者要是期房被开发商抵押的话,此时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到了损害的,此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2020-06-02 11:0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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