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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是在中国登记结的婚,丈夫因为工作一直出国年了,由于聚少离多,我们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那么要去哪地申请离婚登记?

贾** 广西 - 桂林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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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西 - 桂林

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若在国外一方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则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若需通过诉讼方式则可根据 以下规定在国内一方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020-03-18 11: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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