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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女朋友在家里办了喜事,现在住在一起,但是他迟迟不和我去民政局登记。最近我发现我们根本合不来,这中间我和她谈过,沟通过。到头来还是没有用。我决定和她离婚,我们一起买了房子,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分割?房款我出了一大半呢,房货没还完。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杨* 山东 - 烟台 结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烟台

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一般情况下,这样的房产应该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已经结清的部分一般平分,剩余未还贷部分一般由分得房屋的一方继续承担还款义务,不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2019-11-23 16:4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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