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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无正当理由不来法庭现场的情况,这次诉讼程序还会继续吗?是否算作撤诉处理?对于上诉的诉讼程序中,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来法庭的话,和一审情况处理上有什么区别?

杨** 江西 - 宜春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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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西 - 宜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在一审程序中,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在第二审程序中,上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到庭,人民法院则不宜简单的比照该条的规定处理。这是由上诉审程序的特点决定的。

2019-06-15 22:1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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