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隶属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2、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花费;
(三)遗愿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处置】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两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看娃儿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裁判。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19-03-21 04:21: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