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离婚,闺女6岁,男方怎样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谢谢

杨* 贵州 - 黔西南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贵州 - 黔西南

离婚,闺女6岁,男方怎样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谢谢

(一)离婚后娃儿抚养归属的确定准则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限定:“离婚后,爸妈对于娃儿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娃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娃儿,如两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持不能达到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娃儿的权益和两方的具体情况裁判。”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娃儿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娃儿抚养问题作了具体限定。根据这些有关限定,爸妈离婚时,娃儿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1.哺乳期内的娃儿  虽然在事实上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娃儿抚养意见》限定“两岁以下的娃儿通常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娃儿”理解为两岁以下的婴幼儿。爸妈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娃儿通常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娃儿不宜与其共有生活。  母方有抚养要求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娃儿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由,娃儿确不能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娃儿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娃儿;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娃儿等。  爸妈两方协议两岁以下的娃儿随父方生活,并对娃儿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哺乳期后的娃儿  即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对这个年纪段的未成年娃儿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爸妈两方商量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娃儿的权益、两方的抚养本领、抚养要求等各方面因素作出裁判。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要求  爸妈两方均要求娃儿随其生活的,爸妈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娃儿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要求  《娃儿抚养意见》第4条限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3)考虑娃儿意见。由于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肯定的辨别和判断本领,能够表述自己的意愿,因此,《娃儿抚养意见》第5条限定,爸妈两方对10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持的,应考虑该娃儿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娃儿。未成年人除了归爸妈一方直接抚养外,也能够考虑由爸妈两方轮流抚养。《娃儿抚养意见》第6条限定,在有利于保护娃儿利益的前提下,爸妈两方协议轮流抚养娃儿的,能够准许。以上是对“离婚男方怎样争夺三岁小孩抚养权啊?”的回答

2019-02-24 22:20:3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黔西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两周岁以下子女随妈妈共同生活作为一项规定并不是绝对的,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 更多>>

赵丽律师

1、子女不足2周岁: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孩子已满8周岁: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