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没理由翘班,并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做法是严重违背公司规章规则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隶属合法的,则劳动者是不能够领取失业金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有下列要求: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解决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能够选择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领失业保险金。超出60日不满为其解决失业保险的经办组织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2019-02-22 01:05: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