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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范本11篇)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1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1.一般规定
1.1定义
本合同下文所列词语及文字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均需按下文所赋定义解释:
1.1.1合同
1.1.1.1“合同”指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雇主要求、投标文件、合同附件及合同协议书中所列的其他文件。
1.1.1.2“雇主要求”指合同中包括的对工程目标、工程范围、工程设计、技术标准、进度安排、支付计划等方面的说明,以及依合同对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1.1.3“承包人建议”指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工程设计和(或)施工基于发包人的要求,或承包人基于有利于工程的竣工和(或)工程价值提高而向发包人提交的书面建议。
1.1.1.4“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依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1.2各方和人员
1.1.2.1“发包人(雇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及其继承人或经许可的受让人。
1.1.2.2“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承包人的当事人及其继承人或经发包人许可的受让人。
1.1.2.3“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在合同中指明的人员,或由发包人根据第2.3款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如没有,发包人代表即为工程监理人。
1.1.2.4“承包人代表(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在合同中指明的人员,或由承包人根据第3.2款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
1.1.2.5“发包人人员”指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和发包人代表的所有雇员,以及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员。
1.1.2.6“承包人人员”指承包人代表、承包人和承包人代表在工程现场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人和其分包商的任何雇员),以及承包人或承包人代表指定的其他人员。
1.1.2.7“分包商”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X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包括其继承人或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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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许可的受让人。
1.1.2.8“其他承包人”指除承包人(包括其分包商)之外为发包人所雇用的,为工程某一部分提供服务的当事人。
1.1.2.9“第三人”指除本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外的其他当事人,除非相关条款特别指明,否则第三人不包括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或经发包人聘请以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人;也不包括承包人的分包商或其代理人,或经发包人同意,受承包人聘用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当事人。
1.1.2.10“工程监理人”指本合同中的设计监理人或施工监理人。
1.1.2.11“设计监理人”指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级别,并由发包人委托其对承包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进度和设计成果质量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1.2.12“施工监理人”指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级别,并由发包人委托其负责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和(或)质量保修阶段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1.3日期、期限、试验和竣工
1.1.3.1“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规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开始日期。
1.1.3.2“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规定,由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含各种竣工试验、试运转)的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3“竣工试验”指依合同中规定,工程或单项工程(视情况而定)在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前,由承包人负责进行的试验。
1.1.3.4“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单项工程(视情况而定)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如有),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3.5“接收证书”指发包人在工程接收过程中向承包人颁发的,以证明工程已交接的书面证书。
1.1.3.6“竣工资料”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竣工后交付给发包人的完整的资料(包括竣工图纸)。
1.1.3.7“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竣工试验(如有)。
1.1.3.8“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组织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并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如有)。
1.1.3.9“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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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如有)。
1.1.3.10“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3.11“质量保修责任期”指承包人依专用条款约定对已竣工工程或单项工程(视情况而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期间。
1.1.3.12“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l.1.4款项与支付
1.1.4.1“合同价格”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款,是承包人完成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如有)、试运行考核(如有)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等工作的全部价款。
1.1.4.2“费用”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所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用及类似的支出,但不包括利润。
1.1.4.3“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4.4“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4.5“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4.6“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金额、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包括设计和施工的进度款。
1.1.4.7“质保金”指发包人依专用条款扣留的一定数量的合同价格。
1.1.5工程、资料和设备
1.1.5.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5.2“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但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5.3“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5.4“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5.5“施工设备”指为承包人所有的且不构成工程一部分的,为承包人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所有仪器、机械、车辆和其他物品。但施工设备不包括临时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2

业主(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本工程合同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本工程合同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6、本合同总金额¥:

大写金额:人民币: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2、工程施工图(图纸档案编号)

3、工程预算书(预算书)

4、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合同文件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省、市园林工程相关的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标准。

第四条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3天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水电线路、平整场地等。

(2)由发包人协助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动工前必要的证件等开工前3天完成。

(3)发包人在开工前3天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第五条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签定合同后3天内提供施工总进度。

(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达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和标准。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绿化及其他的服务,乙方不的擅自变更甲方所需的绿化植物规格档次(附清单);

(4)乙方承担甲方绿化所需各类植物以及其他景观材料的运输和植物的养护工作;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发包人应当达到协议书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当地行业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依据。

2、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此造成返工的经济支出,应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本工程约定工程质量:优良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预付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预付总金额的,材料进场后付,工程完工后付一周内付完余额

第八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九条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条其他

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期延误或质量不合格,承包人负责整改至优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当;

2.所有植物承包方在养护期内确保种植成活,养护费由发包方承担,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养护起算日期为合同中签订的开工日期.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从签署日起生效;

4.本合同价不含税,税金按合同价的5%收取;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身份证号:

就合作开展甲方装饰设计级资质业务范围以内的设计业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内设设计业务部门,甲方确保设计部为甲方唯一从事设计业务的部门,甲方内部其他各部门不再开展此项业务。甲方原有设计人员共名,并入乙方承包经营的部门,归乙方管理。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设计部负责人,并由乙方对设计部实施内部承包经营。

二、承包经营期限

三、承包经营范围:

1、甲方为业务主体对外承接的装饰设计业务全部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乙方以甲方名义、利用甲方办公条件拓展或者承接的设计业务,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

2、甲方承接的装饰工程中,其中包括装饰设计业务的,应当在有关合同中单独约定合理的装饰设计业务费用,如果设计费用没有约定或者明显过低的,按总费用的_____%核算设计费用。

四、承包经营权与义务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如下权利:

1、人事任免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门所需人员的聘用、解聘、管理、待遇审定等事宜,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保险关系由办理,费用由方预先支付,进入承包经营成本予以核算。

2、独立经营权。乙方自主决定对外业务的合作对象、决定合同签订及交易条件等内容。乙方对外参与投标或者进行其他业务拓展活动,需要甲方的有关资质或者其他证照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乙方决定签署的合同,甲方应予以盖章。乙方同时对承包经营期内的由其决定的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3、部门设置的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机构的.设置,决定内部机构的职责。

4、规章制度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的规章制度。

5、财务独立核算权利。乙方在不违背甲方财务制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有权对部门内的业务开支独立签字审核,由甲方予以报销。对于乙方承接的业务,甲方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开具发票。

6、要求和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

7、查阅甲方与设计业务有关的合同、财务票据等资料的权利。

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要求和督促乙方的所有工作符合国家的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

2、有权制止乙方利用公司办公条件承接业务而不将该等业务收入作为承包经营的收益。

3、就乙方使用的办公场所核算房租,列入承包经营成本。

4、要求乙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报甲方存档。

5、督促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督促乙方按已签订的合同履行。

6、查阅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有关设计业务的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公司留档备查。

五、承包经营核算及收益分配

1、凡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关于设计业务的收入全部列入承包经营的收入,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设计业务收入列入承包经营收益。承包经营期间的业务收入,由保管,另外一方收到业务收入的,应在收到之日起_____日内向方移交……

2、以下费用项目列入全部承包经营成本:

甲方为设计业务所开具的发票所对应的实际缴纳的税金;

乙方使用办公场地的房租_元/月;

乙方认可的部门人员工资、社保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及设备计费_元/月。

上述成本,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_____%,即乙方将上述%直接在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费用,由甲方统一开支。

3、收益分配

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设计收入减去第二款约定的总成本,为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收益。其中,甲方收取前述收益的_____%作为管理费;如有亏损,甲方承担亏损的_____%;甲方应将前述收益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承包经营的利润。

双方应于每年度的_月_日前核算承包经营收益,如有亏损需要弥补的,其中一方应该向垫付亏损的一方应该在次年日以前支付其应该承担的亏损部分。如有盈利,甲方应该在次年日以前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盈利。

六、违约责任

双方都应恪守自己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拓展或者承接业务后,甲方拒不履行盖章、开票或者提供证照资质等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剩余期间每年可预期收益即万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利用甲方办公条件私自承接设计业务、隐瞒设计收入的,按隐瞒收入的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隐瞒设计收入的,承担同等违约责任。

3、甲方拒不核算或者拒不向乙方支付核算后的利润的,应按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经核算后,年亏损的,双方皆可解除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份,各具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身份证号:

就合作开展甲方装饰设计级资质业务范围以内的设计业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内设设计业务部门,甲方确保设计部为甲方唯一从事设计业务的部门,甲方内部其他各部门不再开展此项业务。甲方原有设计人员共名,并入乙方承包经营的部门,归乙方管理。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设计部负责人,并由乙方对设计部实施内部承包经营。

二、承包经营期:

三、承包经营范围:

1、甲方为业务主体对外承接的装饰设计业务全部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乙方以甲方名义、利用甲方办公条件拓展或者承接的设计业务,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

2、甲方承接的装饰工程中,其中包括装饰设计业务的,应当在有关合同中单独约定合理的装饰设计业务费用,如果设计费用没有约定或者明显过低的,按总费用的_____%核算设计费用。

四、承包经营权与义务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如下权利:

1、人事任免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门所需人员的聘用、解聘、管理、待遇审定等事宜,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保险关系由办理,费用由方预先支付,进入承包经营成本予以核算。

2、独立经营权。乙方自主决定对外业务的合作对象、决定合同签订及交易条件等内容。乙方对外参与投标或者进行其他业务拓展活动,需要甲方的有关资质或者其他证照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乙方决定签署的合同,甲方应予以盖章。乙方同时对承包经营期内的由其决定的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3、部门设置的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机构的设置,决定内部机构的职责。

4、规章制度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的规章制度。

5、财务独立核算权利。乙方在不违背甲方财务制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有权对部门内的业务开支独立签字审核,由甲方予以报销。对于乙方承接的业务,甲方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开具发票。

6、要求和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

7、查阅甲方与设计业务有关的合同、财务票据等资料的权利。

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要求和督促乙方的所有工作符合国家的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

2、有权制止乙方利用公司办公条件承接业务而不将该等业务收入作为承包经营的收益。

3、就乙方使用的办公场所核算房租,列入承包经营成本。

4、要求乙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报甲方存档。

5、督促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督促乙方按已签订的合同履行。

6、查阅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有关设计业务的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公司留档备查。

五、承包经营核算及收益分配

1、凡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关于设计业务的收入全部列入承包经营的收入,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设计业务收入列入承包经营收益。承包经营期间的业务收入,由保管,另外一方收到业务收入的,应在收到之日起_____日内向方移交……

2、以下费用项目列入全部承包经营成本:

甲方为设计业务所开具的发票所对应的实际缴纳的税金;

乙方使用办公场地的房租元/月;

乙方认可的部门人员工资、社保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及设备计费元/月。

上述成本,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_____%,即乙方将上述%直接在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费用,由甲方统一开支。

3、收益分配

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设计收入减去第二款约定的总成本,为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收益。其中,甲方收取前述收益的_____%作为管理费;如有亏损,甲方承担亏损的_____%;甲方应将前述收益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承包经营的利润。

双方应于每年度的___月___日前核算承包经营收益,如有亏损需要弥补的,其中一方应该向垫付亏损的一方应该在次年日以前支付其应该承担的亏损部分。如有盈利,甲方应该在次年___日以前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盈利。

六、违约责任

双方都应恪守自己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拓展或者承接业务后,甲方拒不履行盖章、开票或者提供证照资质等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剩余期间每年可预期收益即___万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利用甲方办公条件私自承接设计业务、隐瞒设计收入的,按隐瞒收入的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隐瞒设计收入的,承担同等违约责任。

3、甲方拒不核算或者拒不向乙方支付核算后的利润的,应按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经核算后,___年亏损的,双方皆可解除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份,各具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5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景观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 工程名称:________

2、 建设地点:________

二、工程范围: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价含 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人民 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佰 拾 元 角 分)。

四、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计叁年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提供方便。

ii. 甲方委派 许志敏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a) 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 该工程养护期为三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成活率为100%。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 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__年__ __月___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

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7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3)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28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竣工后,乙方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甲方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 90%,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本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7.根据惯例,我方将承担所有的投标费用。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建设方决定将总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

3.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 确认的方案和报价说明书内容为依据,除施工方案及说明书未表明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据现场核定签字后,作为决算增减依据。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 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4. 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人民币 (暂控)(含税)。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____年____ 月 ____日开工,至 ____年____ 月 ____日竣工(工期 日历天)。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同建设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备案。

(1) 由 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1. 甲方义务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2. 乙方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 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

(3) 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4) 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 节约成本的建议。

(5) 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执行企业和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6) 维护企业信誉和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完成项目承包合同指标,服从上级领导,接受检查和监督。

(7) 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8) 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9) 乙方应在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下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10)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用的水、点、气等费用。

(11)必须保证该项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护。

(1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13)其他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 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如人为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赔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且每人必须办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造价以同建设方签订的协议为依据,有冲突的执行总合同。

2. 工程价款结算由项目审核签字后报上级为有效。

3. 乙方按总造价 %支付项目部配合费。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1. 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质量要求。

2. 具体国家标准为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______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

第九条 施工及设计变更

1.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或确认)后,方准施工。

2.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同建设方协商。

3. 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有单价者,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后再比照相关优惠让利幅度结算;未列者,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按实结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 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1)依现场实际具备验收条件确认验收时间。

(2)上级部门的计划安排。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

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迟延竣工处理。

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_____

(1) 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 工程竣工图;

(4) 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及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 保修条款

1.工程保修期限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 %,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发包人认可,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

4.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有乙方负责在收到建设方或甲方通知后 天免费修复,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修复,甲方可另请第三人予以修复,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设方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 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工程总额 %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 %)及赔偿经济损失:

(1)方迟延竣工天;

(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转包他人;

(4)作息无常显然无法按期竣工的;

(5)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规定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内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

(6)不认真保护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向建设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的总承包方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2. 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 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正本 份,乙方执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制成合同 ,双方签定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9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包安全

第二条、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经双方约定,光伏板安装工程按每组_____元/组(一组_____块电池板)。

1、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工程量后,对其进行费用的核定。

3、工程量的确认,所有工程量需双方到现场进行核对,达到标准的按单价_____安装组数进行费用结算。

4、费用支付,施工结束后,甲方_____日内支付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甲乙方责任

1、甲方需把料运至安装现场。

2、乙方安装光伏板必须达到组与组之间高差不大于_____cm。

3、乙方安装光伏板在每组中需要保证整组光伏板在一个水平面上。

4、乙方需每天对自己成员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施工现场零事故。

5、乙方需对自己完成的成果进行保护,如现场发生破损,乙方需无条、件进行维修。

第五条、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注意安全事项,保证安装前对其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奖惩责任

1、如_____月_____日前安装达到_____光伏板安装,则按_____元标准进行结算。

2、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解决办法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10

  合同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招标选定_________为中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2条 工期

  2.1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3条 合同价款

  依据中标通知书等招标文件,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

  第4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5条 设计文件

  5.1 甲方须在开工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套设计文件和图纸。

  5.2 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自负。

  5.3 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_________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5.4 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 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 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 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

  6.2 甲方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岗位证书编号:_________。

  6.3 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_________,乙方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负责办理工程所需建设用地申报手续及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7.2 按国家或铁道部下达的年度计划,依据合同工期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提供所需建设资金。

  7.3 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各方工作。

  7.4 在开工前一个月,到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5 招标选择或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签订监理合同,将合同副本抄送乙方。

  7.6 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

  7.7 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7.8 编制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7.9 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10 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设备和材料。

  7.11 按权限审批变更设计。

  7.12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7.13 按规定办理开工前审计、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后竣工决算的审计手续。

  7.14 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具体办理建设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

  8.2 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所需的租地及补偿工作。

  8.3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4 按施工投标时的承诺,如期上足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

  8.5 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度施工计划,用款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年末_________天、季末_________天、月末_________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

  8.6 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8.7 涉及既有线改(扩)建或过渡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有关规定。

  8.8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9 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8.10 按照规定提出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11 及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8.12 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8.13 对_________等规定保修期的项目,保修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一个月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9.2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施工。

  9.3 经甲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9.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代表备案。

  第10条 延期开工

  10.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

  10.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答复。如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3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0.4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迟开工日期,并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给予适当补偿,必要时顺延工期。

  第

  11.1 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7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11.2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1.3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11.4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必要时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12条 工期延误

  12.1 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12.1.1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12.1.2 施工图不能按规定日期提交,属甲方责任。

  12.1.3 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属甲方责任。

  12.1.4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

  12.1.5 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采购方责任。

  12.1.6 建设资金不到位,属甲方责任。

  12.1.7 年度计划调整,属甲方责任。

  12.1.8 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12.2 工期延误后果及处理

  12.2.1 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工程内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未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12.2.2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3 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13条 提前竣工

  工期提前如提前工期,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改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复,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 提前的时间要求;

  13.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 甲方应承担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

  第14条 工程质量检查

  14.1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14.2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14.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5条 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5.1 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

  15.2 乙方自检合格后,按部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于隐蔽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

  15.3 如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现场检查时,应委托乙方检查人员负责检查合格、签证并注明原因,即可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事后应补签检查证,如有疑问,确需再行检查的隐蔽工程,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既不按时到现场,又未委托者,对危及安全的工点,乙方有权视现场情况予以隐蔽,其后果由监理单位(或甲方)承担。

  15.4 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5.5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15.6 乙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第16条

  变更设计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按《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XX〕125号)办理。

  16.1 Ⅰ类变更设计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甲方应在5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16.2 Ⅱ类变更设计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应在3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3 Ⅲ类变更设计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应即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4 Ⅰ类变更设计经批准后,据以调整合同价款。Ⅱ、Ⅲ类变更设计的合同价款调整,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17条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7.1 甲方按照本合同附表2向乙方提供有关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17.2 甲方在材料设备到货__日前将到货通知送达乙方,乙方应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后交乙方。甲方未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保管责任,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17.3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7.3.1 材料设备的发货票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17.3.2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经甲方委托,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串换不成,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应,重新采购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8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18.1 除按本合同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18.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要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资料。

  18.3 由于乙方原因需代用材料,要报甲方批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8.4 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费用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9.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19.2 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

  19.3 铁道部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19.4 已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

  19.5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项目、数量增减;

  19.6 按招标议标文件和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备料款:甲方预付备料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程工作量的10%。预付的备料款,从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价值相当于付备料款额度时起,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材料所占的比重陆续抵扣。

  20.2 预付设备定货款: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由甲方审查乙方到期的定货合同后,按合同将款直接拨到供货单位,如拨到乙方,由乙方代付,待设备安装并办理验工计价后抵扣,但由此产生的纳税应甲方负担。

  20.3 预付征地、拆迁费用: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征地、拆迁手续时,甲方凭审核后的乙方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价款向地方预付。甲方按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的0.5%支付手续费,由乙方包干使用。

  20.4 有关购置设备、工器具及征地、补偿、配合辅助工程和电力增容等的财务结算和会计处理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办理。

  第21条 验收

  验工计价验工计价按照月预支,季度、年度验工计价及末次验工清算分阶段办理。

  21.1 月预支工程款:乙方应按当年投资计划(扣除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及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每月按当季建安工程价值的30%预支。

  21.2 季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季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章节编制季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认后,于季末后5天内报甲方审批,作为季度结算的依据。

  21.3 年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年投资计划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编制年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认后,于次年1月7日前报甲方审批,作为年度结算的依据。

  21.4 末次验工计价:建设项目竣工时,由乙方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证后作为竣工清算的依据。

  21.5 凡需要安装的设备,待安装就位后凭发货票和规定的综合业务提成、运杂费计价。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器具,根据发货票及固定资产验收或保管记录办理计价。

  21.6 材料(不含国外贷款采购材料)差价按铁道部公布的价差系数计价。

  21.7 其他项目和费用,按工程比例或双方约定计价。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月预支工程款,于每月15日前拨付。

  22.2 季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下一季度20日前拨付。

  22.3 年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次年元月31日前拨付。

  22.4 末次验工计价工程款,乙方在末次验工计价后5天内,将《工程验工结算清单》报送甲方,甲方在15天内审理办清结算手续,拨清合同价款97%工程款。

  22.5 工程尾工款,在月、季度、年度历次验工时,甲方对乙方100%验工计价并按计价数拨款。末次验工计价后,在拨款时扣留合同价款的3%作为工程尾工款,如末次验工前所剩的工程价款不足3%时,可提前扣留。工程尾工款一般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0天内结清。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待保修期满后30天内结清。

  第23条 竣工验收

  23.1 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组织进行。

  23.2 竣工验收交接依据:

  23.2.1 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23.2.2 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文件;

  23.2.3 设计时采用的规程、规范(维修规则不作为验收依据);

  23.2.4 铁道部规定的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3.3 竣工验收中甲方的工作:

  23.3.1 认真审查乙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

  23.3.2 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接程度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请求组织初验。

  23.3.3 受项目主管部门指定主持现场初验,并负责写出初验报告。

  23.3.4 督促检查乙方按期完成初验中提出的未完工程或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整治的工程。

  23.3.5 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在正式验收__天前编制好全部竣工文件。

  23.3.6 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加正式验收工作。

  23.4 竣工验收中乙方的工作:

  23.4.1 本工程已按设计配套完成,并具备运输条件,在提出验收报告前,乙方应按设计文件及验标进行全面自检。

  23.4.2 自检合格后,提出申请竣工验收报告,说明本工程完成情况、验收准备情况,以及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具体日期等报甲方。

  23.4.3 本工程正式验收_________天前,乙方应编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图、有关规定的图表、已完工程数量报告、已完工程技术资料、地亩资料等的竣工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3.4.4 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改建项目的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正式验收交接前7天向甲方提供开办运营所需的技术文件。

  23.4.5 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24条 竣工决算

  24.1 竣工决算由甲方统一组织并负责编制。乙方应按要求认真、及时向甲方提供财产交接资料。

  24.2 竣工决算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财产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并报有关部门。

  第25条 工程分包

  25.1 乙方承包的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分包。确需分包的工程,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列明分包工程理由、范围、内容,并附分包单位资质证书等资料。甲方应在7日内批复,并通知监理单位。

  25.2 乙方在甲方批准后,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方可开工,并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5.3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应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25.4 分包工程由乙方统一向甲方办理验工计价与结算。

  25.5 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26条 环境保护

  在完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

  26.1 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如有变更,乙方应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答复,甲方逾期未予答复,视为同意,乙方即可进行施工。乙方如未通知甲方变更而自行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6.2 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27条 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与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28条 合理化建议

  乙方对设计或原材料串换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向甲方申报并抄送设计和监理单位,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按批准权限进行审批。经批准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节约的投资,按铁道部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29条 安全施工

  29.1 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和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29.2 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9.3 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

  29.4 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按概算计列,并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设计未考虑,在施工中又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时,一般情况下乙方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承担。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相机处置,事后_________天内必须向甲方补办批准手续。

  29.5 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30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通报受害情况,甲方和监理、设计单位应及时赴施工现场进行处理。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如灾害继续发生,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31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31.1 由于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承担保管费用,并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由于工程停建或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编制损失补偿费用计划,报送甲方,由甲方审核后报铁道部批准,按批准金额拨付乙方。

  31.2 如甲方须由乙方继续承担缓建工程的维护,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第32条 违约

  32.1 违约责任

  32.1.1 甲方的违约责任

  32.1.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32.1.1.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32.1.1.3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2.1.1.4 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1.2 乙方的违约责任

  32.1.2.1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2.1.2.2 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2.1.2.3 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2.2 违约处理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对方。当合同中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3条 索赔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3.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33.2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索赔要求;

  33.3 甲方在接到索赔要求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4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成立。

  第34条 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35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后,甲方按竣工结算将费用支付完毕即告终止。

  第36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图表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37条 合同目录

  本合同目录见附表。

  第38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11

望海路快速化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望海路快速化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西起兴海大道,东接沙河西XX,含新建地下道路与地面道路改造,同步新建兴海大道综合管廊。地下快速路全长7.66km。沿线设置4对出入口匝道,在太子湾预留一对妈湾方向匝道,同时在后海大道增加专用道衔接歌剧院地下车库,并预留地下一层为歌剧院漫游层空间。太子湾以西段为双向4车道,长0.96km,矩形单层断面,采用明挖法施工。太子湾以东段为双向6车道,采用明挖+盾构法施工,其中明挖段长1.41km,矩形双层断面;盾构段长5.3km,单洞双层断面,管片外径15.7m。地面主干道全长8.24km,太子湾中XX路段由双向4车道拓宽为双向6车道;中心路沙河西XX段维持双向4车道,仅路面改造及西侧拓宽。项目总投资约95.05亿元。

二、项目运作模式

(一)模式简述

在全设计周期EPC模式下,由总包单位负责自项目方案设计阶段伊始,将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工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等建设全过程。由中国XX、中铁XX、中铁四局、中铁隧道局、中铁上海局、中铁六院、上海隧道院组建联合体,中国XX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EPC承包范围

1.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能的工程与建设方案的比较与论证;交通量调查与预测分析;建设方案(含提供给规土委部门审批的方案设计)、标准与建设规模;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与计划安排;项目经济分析与评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

2.详细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施工配合等,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

3.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BIM模型建立及应用、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4.工程施工: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且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

5.报批报建:在发包人指导下,组织完成工可、规划、初步设计及概算、用海、施工许可等相关报批报建工作。

6.其他工作:项目建议书(如需)、海洋现状调查。

三、案例模式分析

(一)模式介绍

全设计周期EPC模式是指项目业主在详规出具之后,自项目方案设计阶段伊始,将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工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等建设全过程,总体发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总承包企业或联合体。总承包单位总体负责协调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设计、采购、施工深度融合交叉带来的项目管理优势,实现整个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的综合控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现无缝衔接,提高管理效率,从而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二)模式适用条件

适用于一些项目建设需求迫切、规模大、难度高、建设周期要求短,能够尽快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的重大市政交通项目。

(三)模式优缺点

1.优点

(1)招标人在招标阶段可吸引、选取最优秀的设计、施工团队,所编制的最优方案,充分利用各单位优势资源在短时间内提供合理、优质、可实施性强的方案。

(2)在规划设计阶段,由于施工的提前介入,结合周边条件,在施工角度为规划和设计提供思路,大大提升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3)从分阶段招标、研究、评审,到协同开展,有效加快了项目前期研究推进速度。

(4)多角度统筹考虑优化方案,减少项目后期变更的因素,有利于控制项目投资。

(5)适应环境的工法、工艺,集中物资采购,基于与设计高度融合,更加合理完善的施工方案,有利于项目安全、质量、工期的保证。

2.缺点

(1)满足多专业、多阶段管理需求,发挥统筹管理优势的承包商相对欠缺,此类项目对总承包商综合实力要求极高,承包商管理风险巨大。

(2)由于招标阶段项目资料较少,招标时间跨度长,需要分阶段招标,先进行方案设计比选,择优选择最佳方案,然后再进行后续设计及报价。

(四)模式运作要点

1.由于项目建议书、工可研等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业主要与政府部门做好沟通,为项目招标提供政策支持。

2.招投标阶段时间要充足,分阶段进行,时间不宜少于三个月时间,投标人有足够时间做到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从源头保证项目设计质量。

XXX总承包单位负责方案设计、工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等建设全过程。

4.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背景、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经济、法律、管理方面的知识,一专多能、一能多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5.承包商要尽早开展前期研究,在投标阶段要深入研究项目详规方案,认真做好项目周边环境调查,组建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装备制造等专业的人才团队,研究合理可行的设计方案,确保降低总承包风险。

四、借鉴意义

我国传统EPC总承包模式大多从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阶段启动招标。承包商无法参与前期方案设计阶段,对项目规划缺乏深度理解,无法主导项目方案设计,当面临重大、复杂项目时,由于设计、施工等项目重要主体方无法深度参与项目方案设计,造成总承包商对重大方案考虑存在局限,难以实现项目整体效益最大化。采用全设计周期EPC模式可以在项目设计之初做到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实现效益最大化。

针对建设需求迫切,需要尽快建成,快速实现社会效益的重大项目,可以向政府、业主推介全设计周期EPC模式,缩短前期设计、招投标阶段,缩减项目建设周期,快速实现社会效益。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必备(范本1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