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无按照职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背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做法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有意做法,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到重大损害,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本人原由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水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出劳动者当月薪水的20%。
3、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有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职责。
4、本案中员工存在过失,应当承受赔偿职责。
2020-01-06 01:44: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