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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寓东西莫名其妙的一直消失

ask****891 福建-厦门 其他咨询 2019.09.30 18:15:05 418人阅读

我在公寓东西莫名其妙的一直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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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工作地,或者工作部门是要经本人认可才行的,如果因为这个原由辞工的应该要给你赔偿的,员工的工作职位和薪水报酬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从劳动合同的履行经过看,改变工作职位、劳动报酬是变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商量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无依法与你进行商量并达到一致的基础上采用行政命令方式调整你的职位和薪酬,你应立即书面提议异议,对单位一方面变动自己工作职位和薪酬坚决表明不能接受。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变换劳动合同,必须两方商量认可。在无依法商量之前,用人单位一方面改变劳动合同的工作职位和薪水报酬条款是一种违约做法,如果公司与工人不能就变换劳动合同达到协议,则有两种处置方式:一是按原已达到一致的工作职位和薪水准则执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劳动法律、法规限定给工人发经济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在不予商量或虽经商量但不能达到一致的情况下强制调整工人工作职位和薪水报酬,工人应在限定的仲裁时效内(60天)伸请劳动仲裁。

2019-09-30 18:26:05 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莫名其妙背上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债务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活动的,是属于个人债务,当事人可以举证为个人债务,不承担偿还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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