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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致残有八级,交通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呢?

刘* 西藏-日喀则 交通事故类鉴定咨询 2019.03.18 20:41:49 2460人阅读

我表弟开车速度太快,在路上出现交通事故了,把人送到医院了,做过鉴定还有八级伤残了,导致皮肤损失有淤青了,现在要去谈赔偿的,交通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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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
1、丧葬费
1
2、被扶养人生活费
1
3、死亡赔偿金
1
4、精神损害抚慰金
车祸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5、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6、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7、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8、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9、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10、交通费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2019-03-18 20:48:4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意外导致他人伤残八级,国家是没有补助的,应该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费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意外导致他人伤残八级,国家是没有补助的,应该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费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目前司法实践,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为:
一级:100二级:90: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残疾赔偿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户籍以及不同年龄来计算确定,即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60周岁以下的人的残疾赔偿金伤残系数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60周岁以上的人的残疾赔偿金伤残系数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3)75周岁以上的人残疾赔偿金伤残系数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及目前司法实践,农村户口的伤者,受伤前一年在城镇居住,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也可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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